欧式古典主义的初步形成,始于对文艺复兴运动推崇的和谐统一风格的反叛和冲击。在法国路易十四时代,表现为巴洛克风格;路易十五时代,表现为洛可可风格。二者均以追求不平衡的跃动型的装饰样式为特征,前者表现出来的是宏伟、生动、热情奔放的艺术效果,后者则运用流畅自如的波浪形曲线、贝壳状纹样处理家具的外形和室内装饰,致力于追求运动中的纤巧华丽,强调实用轻便与舒适
风格特点:
(1) 欧式古典风格在空间上追求连续性,追求形体的变化和层次感。室内外色彩鲜艳,光影变化丰富。
(2) 室内多用带有图案的壁纸、地毯、窗帘、床罩、及帐幔以及古典式装饰画或物件;为体现华丽的风格,家具、门、窗多漆成白色,家具、画框的线条部位饰以金线、金边。
(3) 古典风格是一种追求华丽、高雅的欧洲古典主义,典雅中透着高贵,深沉里显露豪华,具有很强的文化感受和历史内涵。
其中巴洛克风格和洛可可风格是欧式古典风格的典型代表。
巴洛克风格:“巴洛克”是一种风格术语,指自17世纪初直至18世纪上半叶流行于欧洲的主要艺术风格。该词来源于葡萄牙语barroco,意思是一种不规则的珍珠。文艺复兴时期的人文主义作家用这个词来批评那些不按古典规范制作的艺术作品。巴洛克风格的主要特色是强调力度、变化和动感,强调建筑绘画与雕塑以及室内环境等的综合性,突出夸张、浪漫、激情和非理性、幻觉、幻想的特点。打破均衡,平面多变,强调层次和深度。使用各色大理石、宝石、青铜、金等装饰华丽、壮观,突破了文艺复兴古典主义的一些程式、原则。
洛可可风格:洛可可式建筑风格(Rococo Style),于18世纪20年代产生于法国并流行于欧洲,是在巴洛克式建筑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表现在室内装饰上。洛可可风格的基本特点是纤弱娇媚、华丽精巧、甜腻温柔、纷繁琐细。